公示期為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4日(5個工作日)。公示期間,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結果如有異議,可通過來電、電子郵件等方式實名反映。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并提供詳細材料,單位反映須加蓋公章,個人反映要求署真實姓名。公示期結束后提出的異議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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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省能源局 0531-51763717 聯(lián)系郵箱:snyjxnyc@shandong.cn
山東省能源局
2023年11月8日